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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安法納港澳台離婚要件 洪秀柱提六點大陸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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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 11:01: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外傳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的「一中同表」兩岸政策主張引發國民黨退黨潮,洪秀柱1日出席愛心贈書活動時表示,最近的社會氛圍跟環境,把重點抓姦放在關懷八仙塵爆患者,相關問題委請發言人回應。(圖/記者王外遇鼎鈞攝,2015.07.01) 中國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日通過《國家安全法》,明訂「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對此,洪秀柱競選辦公室提出「六點看法」提徵信社醒北京,惟有爭取人民支持,兩岸才能順利邁入深水區,切勿以任何作為造成台灣人民尊嚴或情感的傷害,才能走向雙方皆樂見的結果。洪辦聲明全文如下:中共新《國安法》第11條的規定,顯示兩岸市場調查矛盾與不信任並不會因為民間頻繁交流而減少。我們已多次強調,惟有在恪遵憲法、平等尊嚴、抓姦整體外遇蒐證推動、確保和平,並以民意為本的原則下,建立兩岸和平穩定架構,兩岸才能在堅守和平,不破壞人民信賴與情感的情況下解決兩岸之間的矛盾與爭議。我們願意在顧及雙方核心堅持丶平等與尊嚴的前提下與大陸方面共商解決兩岸問題。但我們必須再次提醒北京,惟有爭取人民支持,兩岸才能順利邁入深水區,切勿以任何作為應收帳款公司造成台灣人民尊嚴或情感的傷害,才能走向雙方皆樂見的結果。以下是我們的六點看法:一、兩岸政府目前各自的憲法,均有應自我約束不追求分裂主權領土之義務。大陸新《國安法》第11條的規定,是重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憲法義務,是中共單方面的政治宣示。二、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兩岸目前處於分治狀態,因此大陸《國安法》的相關規定,並不能對我政府及人民有任何法律效力。三、即使我國目前的憲法是「反對分裂」的「一中憲法」,但是台獨主張只要不涉及行動,就屬於言論自由範疇。洪秀柱在此鄭重提醒北京,《國安法》未來若有罰則,甚至延及大陸治權域外,不但會有執行的困難,也將引起不必要的爭議,甚而危及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四、中共新《國安法》第11條相關規定,將台灣的地位與港澳並列,引發台灣民眾的高度疑慮不滿,充分顯示北京仍然沒有正確認識兩岸應有的政治地位,不尊重中華民國政府存在的事實。兩岸政治地位如果不能得到合情合理安排,相關事情必然還會出現,嚴重影響兩岸關係。五、洪秀柱主張,兩岸是平等的憲政治權關係,雙方應相互尊重,在兩岸和平發展期,彼此在制訂涉及對方的政策法令時,應多考慮對方人民的感受,避免傷害彼此情感與互信。洪秀柱認為,兩岸共同追求自由、民主的制度,才是兩岸關係發展的正道。 本網頁已閒置超過 3 分鐘。請捲動滑鼠滾輪,或按鍵盤任意鍵,或點擊任一空白處,即可回到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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