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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成兒少迷紅 4成6長不清離婚證人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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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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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1-10 17:06: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紅興起,兒童福利聯調查台灣兒少喜歡的偶像類型,有近五成(49.9%)崇拜紅素人,直尋人偶像歌手(52.4%),且有近二成兒少崇拜偶像的程度屬於沉迷型,可能受紅鼓吹非法行為而去,4成6的長卻不清楚孩子偶像崇拜的台南徵信公司狀況。    兒福調查國內11至17歲的兒童、青少年發現,有近八成(76.7%)兒少有偶像崇拜,其中,崇拜紅素人的占了台北徵信社49.9%,並且,無論喜歡與否,有高達九成(90.5%)的兒少會蹤紅素人。調查並發現,近三成(29.7%)兒少會仿紅的對話或動作,近一成(9.4%)兒少會因為紅的蒐證薦、介紹而購買商品。特別的是,調查根兒少偶像崇拜不同程度,分為娛樂型、粉絲型及劈腿沉迷型等不同程度,竟有18%的兒少屬行蹤調查於沉迷型,自認與偶像有特殊的關係,願為偶像非法的事。此外,調查更指出,有46.2%兒少表示長不清楚自己喜歡的明星人或紅素人,還有30.9%長反對孩子崇拜偶像徵信社收費或選擇不討論,顯示多數長不清楚孩子的偶像崇拜狀況。兒福聯執行秘書黃韻璇表示,兒少多經由接觸紅訊息,爸爸媽媽對紅的認識又不如一般偶像歌手,崇拜偶像是孩子成長必經過程,並沒有錯,父母應積極了解偶像崇拜對孩子的影響,用開放的態度和孩子討論,學伴。和女兒一起經營「妞妞TV」的Youtuber「妞爸」便表示,妞妞上大多收看具故事性、卡通類型的影片協賠償,也會錄離婚協製「抖音」短片,平時他會和女兒一起上看影片,幫她解說影片內容。他認為,現在資訊發達,長應伴孩子,對不適合的閱聽法律協助內容,協助孩子篩選、解說。(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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