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國大老于右任題字之策將軍像。右方書寫「義氣軍重」,左側書寫「忠誠國父知」。(圖/賈忠偉提供)民國28年秋加入軍統之後,戴笠任命林頂立為軍統閩南站臺灣挺進組組長,並打入日本侵機構興亞院,在汕頭、廈門一帶從事反間諜工作並發展報組織。從此,許多有值的日軍報就不斷從林頂立傳給國府。其中最重要的貢獻就是協助國府對日展開經濟作戰,即仿製日軍在中國發行的鈔,然後國府再利用這些偽鈔購買大量的物資到大後方。另外林頂立所領導的報小組也成功的將日本海陸軍在中國東南沿海佈防的報準確傳給國府,因此二次大戰後期,軍於太平洋以及印度洋、南海一帶作戰計劃的制訂,大多以林頂立所領導的報小組所提供的報來擬定。日本投降後,林頂立奉派回臺擔任由軍統局於民國35年改制而成的國防部保密局臺灣站站長,兼任徵信社臺灣省警備司令部別動隊司令、研究室主任…等職。研究在二二八事件時,林頂立曾結合臺灣各地道角頭成立了「特別行動隊(別動隊)」直接與鎮壓行動,因此在日後許多的調查文獻中,甚至直指林頂立為殺害臺灣同胞的劊子手。或許因為如此,在二二八事件結束後,林頂立就在後來擔任臺灣省煤礦公會理事長及石炭調委員會主委劉明(1901~1993)的幫助下,正式從國防部保密局理退職,並《全民日報》,轉型為媒體人。劉明本名劉傳明,義縣人,在日時期曾赴日就東京高等工業學校(今國立「東京工業大學(Toky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前身)應用化學科,學成返臺後,透過兄長的協助,向基隆顏承租臺陽礦區,以他的化工業背,先在九份的大粗坑經營金礦開採,錢之後又轉向新店、暖暖、三貂等地經營煤礦事業,因此成為臺灣省煤礦公會理事長及石炭調委員會主委。而由劉明開設的振山實業公司是日時期、少數由臺灣人成功經營的中型企業。臺灣光之後,他與三民主義青年團的關係相當密切,不但曾擔任二二八事件後所成立的臺灣省青年自治同財務顧,同時也是警備總部「別動隊」的副隊長。但後來卻因為出資幫助中共的外圍組織「臺灣民主自治同(簡稱「臺」,前身即謝紅所領導的臺灣共產黨)」的吳坤煌、顏錦、蕭坤等人開印刷、雜誌,而被國防部保密局於民國39年4月3日以匪諜罪名逮捕,不但慘遭刑求折磨,之後還被判處死刑,經過劉人到處奔波與通,才改判為10年有期徒刑。不過他在臺北市仁愛至少1,500坪的房屋和土地,以及位於開封街的三棟三層的洋房等房地產,分別遭到國防部保密局(民國44年改組為國防部報局)沒收,後來幾經產權的移轉,目前部分房舍仍舊為國防部與聯會等單位及少數私人所佔用。唯一取回的是位於陽明山的白雲山莊,但卻讓他冤枉花了數百萬元,才從軍方佔用人員手中回。劉明在服刑8年3個月後於民國47年7月15日被釋放,但健康已經大不如前。經過這些波折,原本被為統派的劉明,也慢慢轉變了治立─即由「統」轉「獨」,為此他在民國78年(88歲),第一次走上街頭,只為聲蔡有全、許曹的臺獨案,劉明在民國82年9月2日病逝,享年92歲(1902~1993)。民國40年11月,臺灣臨時省會舉行第一屆員選舉,林頂立透過《全民日報》的媒體資,幫助他自己與他所支持的總共12位地方治人物以高當選省員。12月11日,臺灣第一屆臨時省會成立,林頂立在爭長寶座時,不台南出身的黃朝琴(1897~1972),但隨後就以壓倒性數打敗劉啟光(1905~1968)與李萬居(1901~1966,為中國青年黨資深黨員)當選省會副長。不久林頂立出任《全民日報》、《民報》、《經濟時報》聯合版管理處主任委員。民國42年9月16日,這三報合組為《全民日報、民報、經濟時報聯合報》,由《民報》的王吾擔任董事,《經濟時報》范鶴言擔任社長,林頂立升任發行人。由於林頂立的報淵,所以有人說他當時仍舊身負《全民日報、民報、經濟時報聯合報》的新聞監管任務。一直到民國46年6月20日,《全民日報、民報、經濟時報聯合報》才正式合併為《聯合報》,當時已轉任農林公司董事長的林頂立仍舊擔任《聯合離婚報》監察人一職,王吾之後將原有的《全民日報》、《民報》、《經濟時報》三報登記證繳還給內部。民國43年,林頂立去《聯合報》所兼職務,經國民黨提名在鄉雲林仍舊高當選省員,之後繼續擔任臺灣省第二屆臨時省會副長。民國44年出任開放民營後的農林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臺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主要為立於1899年的「日本三井物產株式會社」,最初以製茶為主業。民國36年臺灣光後,國民府接收並改名為「臺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44年11月,剛以奉迎玄奘法師(註4)靈骨名義由日本返台的林頂立,突然以連續幫助非糧食業者購糧圖利、違反糧食管理治罪例被逮捕,於隔年5月遭判有期徒期8年6個月,遞公權3年。然知內、曾擔任調查局第一處副處長的李世傑(後在民國55年被依匪諜罪逮捕)就指出:林頂立被判刑的真正原因其實是因為他在日本與同為雲林同鄉、當時自任「臺灣共和國臨時府」大統領的廖文毅(1910~1986)密會所致。但林頂立接受偵訊時向當時的報局長毛仁鳳喊冤說:他只是策反廖文毅不成,所以未向上級報告。但毛仁鳳並不採信,因此認定林頂立顯然是勾結廖文毅「臺灣民主獨立黨」的內應,後毛將全案呈報給蔣介石定。由於林為國府高級治官員,後為避免外界對於林案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最後決定「找個經濟犯罪的理由,重重的將其徹底打垮」。
被為臺灣獨立運動先驅,曾任大陸抓姦「臺灣共和國臨時府」大統領的廖文毅(1910~1986),本名廖義,民國年向國府投降返台。(圖/賈忠偉提供)民國48年,林頂立因病保釋出,本重回壇,但始終不得其門而入。民國49年,府研開放民間保險公司的設立,說嚴淦先生在福建擔任建設廳長時(民27),林頂立有過保護嚴淦生命安全的恩,因而嚴淦在臺灣第二度擔任財部長任內(47.7~52.12)決定開放民營保險業時,特別關照了林頂立,讓他能利拿到保險執照。但不出3,000萬台幣資本的林頂立,因此透過當時擔任臺北市會長(44.1.16~58.12.25時擔任長)張傳(1903~1985)的介紹找上當時擔任第一屆臺北市員蔡萬春,於民國50年4月合作開「國泰產物保險公司(Cathay Insurance company LTD.)」,由林頂立擔任董事長、蔡萬春則擔任副董事長與總經理,隔年府第一次開放民間經營人身保險業(壽險)時,國泰又利取得人壽保險的營運執照而成立了「國泰人壽(Cathay life Insurance)」(府第二次開放人身保險民營為民國81年)。當討債公司時「國泰」這個名字就是由林頂立所取,為「國泰民安」。而嚴淦除了幫助林頂立保險公司,自己也掏錢買了「國泰人壽」發行的第一張10年期養老保險。民國61年9月,由國泰還特別派出員將滿期金呈給當時已升任副總統的嚴淦先生。隨著國泰的蓬勃發展,林頂立後又陸續出任國泰人壽、塑膠、信託董事等職。但是到民國64年時,當時擔任國泰人壽常務董事的蔡萬才,因佈局主導董監會改選,自任董事長,因此與林頂立決,林頂立也從此淡出了國泰,民國69年11 月 19 日林頂立因心肌梗塞過世。國泰集團最早是由蔡氏四兄弟─蔡萬春(1916~1991)、蔡萬霖(1924~2004)、蔡萬才(1929~2014)、蔡萬(原名:蔡萬得,1932~2018)一手建立起來的企業集團。最初兄弟分工合作,事業也發展的相當利。但是到民國68年時,國泰集團的大長──蔡萬春中風,導致半身不遂而不得不退休,此時集團內部也因為第二代已長大成年,各對於集團內部經營方向與財產爭也逐漸白熱化。開第一砲的是蔡萬春的兒子蔡辰男、蔡辰洲與三叔(蔡萬春三弟)蔡萬霖的經營見不合,蔡從此分成五大集團。民國74年爆發的「優徵信社十信案(臺北第十信用合作社超貸案)」更加速了蔡的分。此後國泰信託由蔡辰男負責。霖園企業由三弟蔡萬霖主持,之後再發展為霖園集團。國塑企業由次子蔡辰洲負責。興來集團由三子蔡辰洋負責。而國泰最早的成立的國泰產物保險則交由四弟蔡萬才掌舵,他之後不斷擴充成為富邦集團。國泰產物保險公司也在民國80年被更名為富邦產物保險公司,目前是臺灣最大的產險公司。現在的富邦集團已發展成為以金融、保險、證券、建設、營造、投資、信託為主要經營內容的綜合性企業集團富邦金融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