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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尋人砲20歲女來自網路上的朋友們被告強迫性交 「比離婚要件YA裸照」還明淨卻害他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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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9-7 11:21: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林男與女來自網路上的朋友們約見面乾脆豪情床戰,未料過後卻莫名被對方告強迫性交。(公開自己想法說出圖/非文內當事人/台灣記者朋友周宸亘攝)社會中央/綜合報導台北一名20多歲的林姓良人客歲結識另名年齡相近的女來自網路上的朋友們,兩人相說甚換,初次見面就直奔旅店床戰,豈料對方過後忽然翻臉告強迫性交。林男為了證實顯淨,出示女方在嘿咻時開心比YA的豪情裸照離婚協議書範本下載,獲不告狀誇獎鼓勵大陸捉姦,但因林男也將照片傳給友人LINE群組,涉犯分布猥優質徵信褻物品罪,因此現在由檢方另案偵辦。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林男到案後供稱,2人見面後乾脆到旅店開房間,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產生性干係,還拍下多張親徵信暱豪情照。未料過後女子忽然翻臉不認人,還在多個友人群組中控告遭他強迫性交,害他慘被群組上的友人群起圍殲,為了證實免費法律顧問明淨,他氣得將豪情裸照上傳,並加入群組台東徵信社以示有所不滿提出抗議。

▲林男將裸照傳到群組,因此吃上分布猥褻物品罪。(圖/達志/公開自己想法說出圖)檢警審視照片後,發可駭戀人現照片中的受害女子床戰時期不但愉悅燦笑,還伸離婚協議書下載手比YA,完整絕對不像是被強迫性交,別的,女子控告的受害工夫和案發工夫也不符合,因此對林男被控強迫性交的單方面採不告狀誇獎鼓勵。即使云云,但林男當時為證實淨,曾在LINE群組上傳兩人裸照,因此讓非常在群組內的女來自網路上的朋友們氣炸,乾脆截圖控告分布猥褻物品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明林男PO犀利人妻裸照時並不在北檢轄區內,因此分布一案已移轉至其他地檢署另案偵辦。★單方面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NEWS消息雲》公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容許,不得單方面或完整絕對整個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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