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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人假釋狼戴電子腳鐐喇舌外遇抓姦正妹還強脫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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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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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9-3 11:21: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偷裝GPS「把妹」,強迫性交假釋犯又不由得強迫性交正妹。(圖/CFP,下同)社會中央/台中報導戴著電子腳鐐的性陵犯假釋犯周姓良人想找尋飲料店正妹小美(化名),竟偷偷在對方摩托車使用裝備GPS監視,還存心製造「偶遇」,本年4月在住處房間跟心儀的人告白遭拒,竟基於欺凌性交之犯意,直喊「可以讓你走,但你要幫我生個兒童」,接著強橫對方婚姻挽回到床上喇舌、強脫表裡褲,招致小美有多處損傷害瘀傷!訊斷書提到,周男和小美在房間內時,不絕公開自己想法說出但願能有好的結果,小美起家想要離開,他上前攔阻並說「我可以讓妳走,但妳要幫我生個兒童」,縱然對徵信費用方明確回絕,仍強行將她抱起放中壢徵信社到床上,以雙手壓制雙手,強壓在身上,並將對方表裡褲脫至膝蓋處,完整絕對掉臂對方反法律諮詢免費電話24小時抗,還動手解開褻服扣環,再次試著想要脫掉表裡褲,末了因小美積極反抗才未能得逞。

小美趁周男行跡調查收費放手之際,計劃用腳踢開卻失敗,就被從床上摔離婚諮詢到木法律諮詢免費電話地板,但周男仍不沒有對峙到末了,繼承喇舌,一直到被咬舌頭才停手而得逞,厥後小美一語不發,僅說「我可以回家了嗎?」周男見工夫已晚,為防備違背假釋規定(因先前的波折性自主罪等案件入監服刑後假釋出監,假釋時期實行電子腳鐐之科技監視,晚間不得離開住所肯定範疇),乃將她送回飲料店後返家。當時小美沒有立刻報警,未料隔月騎摩托車停等紅燈時,周也騎車忽然呈現在身旁,還拿潤餅要給本身,驚覺有異狀,以為行跡被把握,前去住處時,果然在摩托車避震器上尋獲GPS定位追蹤器,嚇得報警控告周波折機密離婚方法及強迫性交得逞。台中地院依欺凌性交得逞罪判周男有期徒刑3年、竊錄非公然活動罪則是判處5月,可易科罰金。★ 版權聲明:圖片為版權照片,由CFP視覺中國供《ETNEWS消息雲》公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CFP容許,雲林徵信社不得單方面或完整絕對整個轉載,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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